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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滨河学校党支部 关于2017年七一建党节表彰评优的实施方案

浏览次数:1098     发布时间:2018-07-12     发布人:


 成都高新滨河学校党支部

关于2017年七一建党节表彰评优的实施方案

我校自深入贯彻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以来,全体党员教师紧紧围绕教育教学为中心,深入贯彻李元辉书记“明义务、担职责、做示范”的指导思想,以实现“让每一个滨河孩子都抬起头来走路”为育人目标,不断增强了我校党支部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发挥了党员教师的榜样、示范、带动、辐射作用,为表彰先进,塑造典型,结合成都高新西区学区关于七一全体党员活动评优表彰的相关内容,结合学校党支部《“人人挑战不可能,创先争优做示范”活动实施方案》的相关精神,现将我校2017年七一建党节评优表彰的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    评选范围及比例:

1、优秀党员教师:党组织关系在我校的正式党员,评选

比例为全体党员人数的20%

2、优秀党务工作者(2名):从事学校党务工作的专职和兼职党务工作者(含支部委员、党小组长、党务专干)

二、评选条件:

1、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诚心诚意为学生服务,为家长服务,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和廉洁从教方面发挥表率作用,社会评价高。

      2、积极参加党内组织生活和社会实践活动,积极落实学校“三会一课”相关制度,无迟到、早退现象,原则上请假不超过三次以上;

      3、党群关系密切,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对学校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4、教育教学业绩突出,在年级组、教研组等区域内具有影响力,具有一定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

      5、在学校党员“创先争优”三大主题活动中表现突出,定期与结对对象开展深入交流,相互帮扶且交流成效显著,积极践行所申报党员示范岗和挑战不可能活动且阶段性成果突出;

      6、违反国家相应教育法规、政策,违反学校相应政策、章程收到处罚,有师德师风问题的一票否决。

三、评选程序:

1、学校在全体党员教师中认真组织学习评选方案,并根据评选条件及分配名额,于2017626日召开党小组会议,采取个人自述、集体评议的方式按本组人数比例的20%评议出“优秀党员教师”的初选名单以及每个党小组推荐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名单;

2、学校党办根据评选条件、名额和结构比例要求,召开全体支委会,对初选的优秀党员教师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初选名单进行研究讨论,评选出最终的“优秀党员教师”和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

3、学校党支部对最终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高新区教育党工委。

4、对评选出的“优秀党员教师”、“优秀党务工作者”在西区七一党员活动以及学校2017年教师节活动中进行表彰。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学校党办要认真宣传开展评选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引导广大党员积极参与到评选活动中来,积极营造学先进、争先进的浓烈氛围。

2、精心组织,规范操作,评选工作要做到客观、公正、透明,过程材料要真实可靠。

3、学校党支部将以此为契机,把开展优秀党员教师评选活动作为对广大教师进行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抓手,认真组织学习“优秀党员教师”、“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先进事迹,不断提高全体教职工的思想觉悟、师德风范和业务水平。

 

 

                        成都高新滨河学校党支部

                               20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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