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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滨河学校教师2022-2023学年度评优通知

浏览次数:389     发布时间:2023.5.20     发布人:


成都高新滨河学校教师2022-2023学年度评优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打造一支师德高尚、爱岗敬业的高素质教职工队伍,根据成都市、高新区有关评优文件指示精神,实施成都高新滨河学校教师2022-2023学年度评优工作。

一、年度评优工作组

组  长:               

副组长:蔡  敏  余定华

成  员:周红军  尹荣开  瞿代之  屈燕  赵语  刘颜  刘珍珍  钟祖良

二、年度优秀教师评选办法

1.基本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师德风范,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爱护学生,了解学生的思想,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

2)主动、积极承担教学任务,达到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教育教学质量优秀。

 (3)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工作,至少上过一节区级及以上的公开课,或两节校级及以上的公开课(含教研组内公开课);至少有一篇教育教学论文获区级及以上论文评比奖或公开发表;至少参加一个校级及以上的教育教学课题研究,且为主研人员。

4)在编、在职在本校工作年以上。

5服从领导安排,同事相处和谐,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2.否决条件

(1)师德失范:违反《成都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造成较大影响;在学校组织的师德测评中,当年师德满意率未达到95%者;

(2)不服从工作安排,有严重违反工作纪律者;

(3)不能坚持正常工作达三个月以上者;

(4)未达到学校合格工作量者;

(5)出现教育教学质量事故者;

(6)未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学分者;

(7)近三年内有一次年度考核未达到称职;

3. 评选流程

(1)初评流程

    A.以教研组为单位组织教职工学习相关文件和要求,明确推荐条件,公布名额。

B.通过本人自评(占40%)、组内互评(占50%)、教研组长评价(占10%),从高到低有区分度地排列出每个教师的量化得分。

C.各教研组长根据学校统一部署,按照组内教职工人数的50%,公开、公正、公平地推荐优秀候选人,填写《登记表》,并由组长填写好“推荐意见”后,再上报学校办公室。

(2)学校复评流程

A.召开教师大会对教研组推荐候选人依据其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民主测评40%(说明:重点考核师德师风表现、教育科研与教学质量、自身专业发展与提升、对学校发展的贡献等。)

B.各部门对教研组提名候选人依据其德、能、勤、绩四方面进行考核打分,30%。

C.召开年度评优领导小组会,对教研组提名候选人进行评审打分,占30%

D.综合民主测评、部门考核、学校评审,以全体教职工人数的30%比例确定上一学年度学校优秀教职工推荐名单。 

E.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生效。

三、实施部署

(1)6月5日,召开教研组长会,布置年度评优工作。

2)6月9日下午5点前各教研组通过本人自评(占40%)、组内互评(占50%)、组长评价(占10%)打分,按50%名额推荐到学校办公室。

(3)6月19日召开教师大会对教研组推荐候选人依据其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民主测评,占40%。

(4)6月28日召开部门和评优工作小组会对教研组提名候选人进行评审。

(5)7月3日  全校范围内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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