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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滨河学校教职工常规月考核规定

浏览次数:836     发布时间:2016-08-16     发布人:


 

考核内容

                 

考核部门

 

20

 

 

 

1.自觉、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和相关教育活动,言行符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热爱教育事业, 热爱学生,工作积极,服从学校安排,勇挑重担;

 

3.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

1、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维护学校及教师形象,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不服从学校安排或影响学校形象,每次扣1,第二次扣2分(个人+学段)。

各部门

2、放学后教师留学生,相关教师必须在校,待学生离校后教师方可离校,违反一次扣1分(个人+学段)。

德育处

教导处

3、传播没有根据的言论造成矛盾,一次扣2分。(个人+学段)

办公室

4、上班时间严禁赌博、饮酒、网购、游戏、看电影、炒股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每违反一次扣2分(个人+学段)。

办公室

5、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监考、集会等不闲谈、不做无关之事并认真履职。上课、开会期间不玩手机、手机应无声,每违反一次扣0.5分(个人+学段)。

 

各部门

6、在教学中由于教师失职,出现安全责任事故,一次扣5分,情节严重扣分由行政会研究决定。(上课所出现的问题由上课教师处理,不留后患。即每节课的责任人是本节上课教师)(个人+学段)。

 

教导处

7、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视情节扣220分(个人)。

德育处

教导处

8、其他师德表现不佳的现象可酌情扣分(个人)。

各部门

 

20

 

 

 

 

 

 

 

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热爱学校,注重教师形象。

1、不按时或不规范上交市、区、学校要求的各种材料,迟交一次扣0.5分;材料不规范扣0.2分,没有上交扣1分(个人+学段)。

各部门

2、考核人员不按制度执行考核,扣1分(个人)。

各部门

3、负责保管的公物非自然损坏(含水、电、门窗、课桌凳、办公设备等)未解决,扣0.52分(个人+学段)。

后勤

4、对学生违纪现象不制止, 致使事态扩大,造成了不良后果,视情节一次扣0.5-5分(个人)。

各部门

5、教师办公室保持干净、整洁、关水电门窗等,未按要求完成一次该办公室教师每人扣0.1分。功能室保持干净、整洁、关水电门窗等,未按要求扣管理员0.1分(个人)。

办公室

教导处

6、教师着装整洁、大方、得体。不合要求者每次扣0.2分。(个人)重大活动佩戴工作牌,不按要求每次扣0.1分(个人)。

办公室

7、常规检查,平时考核,不符合要求,每次扣0.2分(个人+学段)。

各部门

 

20

 

1.服从学校安排, 达到规定的工作量, 完成学校临时交办的任务;

2、力争出满勤,病、事假有手续。

1、上下班、会议、活动、升旗仪式等活动迟到或早退1次,扣0.2分;上班迟到30分钟以上未告知学校办公室的视作旷工,以此类推(迟到扣个人,其余扣个人+学段)。

各部门

2、上课以第二次铃声为准,迟到每次扣0.2分、早退每次扣0.5分。在此期间出现安全事故按“师德”第7条处理(个人)。

教导处

3、病、事假:在工作日内事假1天(3天以内的事假要调课上)扣100元;病假1天扣50元,住院者免扣。病假需提供相应手续,其余依此类推。上长期病假按区上相关规定计发放(个人)。

办公室

4、旷工1节,扣1分;旷工1天,扣当月基础性绩效的1/2,扣3分(个人+学段)。凡旷工者取消个人当年评优晋级资格。

办公室

教导处

 

20

1.认真做教育教学工作,教学有教育性和启发性;

 

 

2.教育教学过程务实、高效,有创新性。

1、不按学校要求备课一次扣0.2分,无教案,一次扣0.5分(个人+学段)。

 

 

 

 

教导处

2、未按学校规定上课一次扣0.5分(个人+学段)。

3、未按学校规定布置、批改及评讲作业一次扣0.2分(个人+学段)。

4、不按要求组织、参加考试的相关工作一次扣0.5分(个人+学段)。

5、未按要求听评课的一次扣0.2分(个人+学段)。

6、未按要求组织和参加教研活动一次扣0.5分(个人)。

 

20

积极参加教研活动,积极探索教学改革, 承担上级交办的教研任务, 完成规定的教科研任务。

1、每学期至少完成一篇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论文,未完成一篇扣0.5分(个人)。

 

 

 

教科室

 

 

 

2、每学年至少参加校级及以上课题研究一项,未参加扣1分(个人)。

3、按要求参加校外的学习培训,无故不参加一次扣1分(个人+学段)。

4、每期至少阅读一本教育教学专著,完成不少于1000字读书笔记一篇并在学段内交流分享,未完成扣1分(个人)。

  注:

1、每扣0.1分扣人民币10元。

2、个人在当月进行考核;学段在当月按考核记录确定等级;学年按各月考核计算得分确定年度过程性考核等级。

3、本考核方案从201691起执行。

 

 

 

 

 

 

                                                            成都高新滨河学校

                                                               2016年8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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