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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滨河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发放办法

浏览次数:893     发布时间:2016-08-16     发布人:


 一、考核原则

依据《成都高新滨河学校章程》第五十二条【教师考核】相关规定,学校实施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质优酬的《成都高新滨河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发放办法》。

二、考核对象

高新区教育处核编的在职在岗教师(原则上为该年度在编在岗教师;校级干部由社会事业局考核发放);当年新进教师根据相关规定奖励。

三、考核办法

考核内容包括年度常规考核和单项奖励考核两部分。              

(一)年度常规考核奖

1、学校发展成果奖

根据高新区对学校的考核结果进行发放,学校考核为优秀人均奖励2000.00元,学校考核为良好人均奖励1500.00元。

学校发展结果奖由学校办公室负责。

2、安全工作奖

由学校各部门对安全工作进行考核,(教师教学事故、班主任班级安全、班级公物管理、教师办公室公物、安全管理纳入考核范围),由安全办、后勤处汇总后进行考核奖励。(安全工作奖人均1500.00元,实行倒扣)。

此项工作由学校安全办负责。

3、教学质量考核奖(40%

1)按照学段进行考核。

2)质量突出贡献奖。依据78年级调考、9年级中考成绩,包括升重比例在同类学校的排位以及学生个体在全区同年级总分排名进行确定。

3)学段长应参照学校质量考核方案,制定本学段的质量考核方案。

4、学校管理奖(8-10%

1)根据学校年度考核情况确定提取比例,学校年度考核优秀提取10%,学校年度考核良好提取9%,学校年度考核合格提取8%,由学校办公室结合部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2)部门和部门干事和段长分为一等和二等奖,由办公会组织考核;教研组长等级考核分为一、二等奖,由教导处组织考核;年级组长等级分为一、二等由办公室组织考核;班主任考核分为一等、二等、三等,由德育处组织考核。

5、部分超工作量奖

由教导处提供超工作量计算方法并按此计算方法执行。

6、学段过程性考核奖

区上划拨到学校的奖励性绩效总金额--年度常规考核奖1-5-单项考核奖=学段过程性考核奖。由学校对各学段进行过程性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将学段过程性考核奖划拨到各学段,再由各学段考核发放。

(二)单项奖考核奖

由教科室提供单项奖考核方案

本绩效考核方案由学校制定后,在广泛征集教师意见的基础上,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注:1、本绩效考核方案未尽事宜和解释权归学校办公室。

2、本考核方案从201691起执行。

                                                               成都高新滨河学校

                                                                2016年8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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